申报时间到4月30号!
一、项目类别
1.定向攻关项目。聚焦我市重点产业“卡脖子”技术问题,集中力量加强技术难题攻关,防范化解科技领域重大风险。重点支持国家级经开区、高新区和省级战新基地的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2.重点研发项目。围绕市“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确定的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领域,聚焦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和战新产业培育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需求,组织科技项目攻关,支持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共性、关键性、公益性的技术研发活动,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
3.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促进重大科技成果、产学研协同创新成果、科技惠及民生需求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应用为重点,支持本市企业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和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区域成果在芜转移转化。
4.创新环境建设(软科学)项目。结合我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型城市建设重大需求,以及全市科技创新发展过程中重大课题,开展相关专题研究。
二、基本要求
1.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组建研发团队,减少人员聚集。
2.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市域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含驻芜高校),具备项目研发的基础条件和研发能力,运行管理规范,科研诚信记录良好。
3.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4.承担的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验收或结题、终止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已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尚有1项以上(含1项)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含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技攻关应急项目);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请或获取国家及省、市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申报。
5.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发动和申报指导工作,并对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对以弄虚作假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一经核实即列入科研信用“黑名单”,并取消其5年内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
6.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高企培育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重大公共研发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科技计划项目,鼓励产学研合作申报和区域协同创新。
7.申报单位按照申报项目总预算承诺落实自筹资金。联合申报的项目须附合作协议,明确各方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等。
8.项目实施期统一从2020年4月1日起计。
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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